2020年7月20日國家發布了征求農業行業標準《商品有機肥料》修改意見的函
大致內容如下:
1、修改了標準名稱
2、修改了標準的適用范圍
3、術語中增加了腐熟度種子發芽指數
4、增加了生產原料分類管理及其評價
5、增加了機械雜質含量限定
6、增加了種子發芽數和雜草種子活性的技術指標要求
7、增加了重金屬銅的限量指標,修改了重金屬元素鉛的限量指標
8、修改了水分含量技術指標
9、修改了有機質計算方法
10、修改了總氮、磷、鉀含量的測定方法
11、增加種子發芽指數、機械雜質含量雜草種子活性檢測方法
以上這11條我拆解進行分析講解
一條修改了標準名稱,說了以畜禽糞便秸稈等種、養殖業及其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料為原料,并經發酵腐熟后制成的商品有機肥料。同時也規定了不適用的范圍,不適用于綠肥,農家肥,農民自積自造的糞肥和以就近施用為主要目的的有機廢棄物無害化處理肥料。
二、三條修改了標準的適用范圍,以及術語的解讀和定義總體可以這樣分析,什么才可以被稱為是有機肥(這個我在文章后面會詳細分析),以及有機肥中一些名詞的定義。三條中說到一個種子發芽指數,指的是將黃瓜或蘿卜種子放入有機肥料浸提液中發芽種子的平均根長與去離子水中種子發芽得平均根長的比值,作為評價有機肥肥料的腐熟程度。
四條增加了生產原料分類管理及其評價,通常來說是對于有機肥的生產原料和技術指標提出了要求,首先有機肥原料什么是標準呢,
(單位為毫克每千克)
又要求了有機肥外觀顏色為褐色或灰褐色,顆粒或粉狀,均勻且無惡臭、石頭玻璃塑料等機械雜質含量≤1.0%。